市纪委印发《关于强化“护航行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

市纪委印发《关于强化“护航行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

4月10日,市纪委印发《关于强化“护航行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方案》指出,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要求,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服务职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助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方案》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积极主动支持、服务、推动企业发展,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和企业发展环境;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转变作风、担当作为,深入开展“四进”攻坚行动、“四大”行动,积极作为、靠前服务、排忧解难;紧盯影响企业发展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大精准执纪执法力度;切实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积极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引导企业及其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严格廉洁自律。

《方案》要求,强化“六大”工作措施。一是强化线索发现,运用阳光信访举报平台,公开发布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举报方式和范围,加大领导干部下访力度,拓展问题线索发现渠道,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和检举控告,优先处置、挂牌督办、限期办结。二是强化明察暗访。组建明察暗访组,着力发现问题,对一般性问题督促整改;对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及时依纪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三是强化执纪问责。涉及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直查快办、从重从严;涉及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从严层层追责问责。四是强化容错纠错。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在服务企业中主动担当、勇于作为的,大力容错纠错,激励干事创业,健全担当激励机制。五是强化通报曝光。坚持正面通报与反面通报相结合。六是强化标本兼治。做深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举一反三,加强建章立制,以案促改、以改促建,推动治标与治本有机结合。

市纪委监委成立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护航行动”领导小组,组建市直“护航行动”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护航行动”的组织领导。

自“护航行动”开展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明察暗访131次,督办解决问题232个,处理187人,处分40人,通报典型问题53个,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责编:区融媒体中心 舒娅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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